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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劲松博士,著名佛学家、书画家、当代禅意书画和中道佛教倡导者。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员、宗教文化艺术研究室主任、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生导师、中国社会科学院书画家协会主席、国际禅意...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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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字的本质特征及其形上学意义——何劲松

       ——论中国书法艺术的成立


       中国汉字的显著特征是象形,文字学家唐兰就认为汉字起于图画。的确,许慎在《说文》序中解释文字的定义时指出,仓颉创造文字时,凡“依类象形”的,就叫做“文”,之后“形声相益”的,则称为“字”。相对来说,“文”抓住的是“物象之本”,而“字”则是“言孳乳而浸多”的结果。比如“水”、“木”等单体字是“文”,“江”、“河”、“林”等复体字则为“字”。许慎将汉字的造字方法分为六种,即所谓“六书”:象形、指事、形声、会意、转注、假借。显然,后五种方法是以第一种“象形”为基础的。汉字所抓住的“物象之本”包罗了天地万物和人自身,其点画结构的形成与天地万物和人自身的形体结构密不可分。当然,中国汉字作为指意的文字符号,不可能是对所画之物作具体逼真的描绘,相反它必然是抽象化、形式化、概括化和规范化的,即以抽象概括的方式表现了不同自然物的形式结构,使自然物的感性形式的美渗入文字的形象之中。文字的这种特征决定了它和绘画既同源,又有着极大的区别。


       事实上,文字的发展,从“文”到“字”,已在经历一个由“象形”到 “不象形”的过程,后来又从甲骨文发展到大篆、小篆、隶书、楷书、行草等各种字体,更加走向符号化、规范化和简化。就这样,原来象形的文字开始变得很少象形,甚至是不再象形。但是,由于汉字的起源是象形的,后来的抽象结构也是由象形发展而来,所以虽然已不再象形,但却仍然保存了某种 “具象意味”。


       汉字的这种本质特征被认为是一种“抽象之具象”,它同“道”的“惚兮恍兮”以及禅的“说似一物即不中”有着内在本质上的一致。


       “道”的本义是指人走的道路,后来发展为一个哲学概念,指规律、原理、准则、宇宙的本原等。老子把“道”说成是先天地生的宇宙本原,庄子进一步发挥老子的思想,主张道是宇宙的根本,它自本自根,超越于一切之上。先秦各家对“道”的理解不尽一致,但《周易》的解释却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同。《周易》提出“一阴一阳之谓道”,这一说法成为中国哲学关于什么是“道”的最简明的定义。佛教禅宗通常被称作“心宗”,禅学就是以“心”来统帅整个佛教。在禅学看来,“心”是世界和人生的真正创造者,也是解脱的主体和动因。


       由于“道”存在于具体的客观事物之中,同时又不可见,所以中国哲学在认识论上特别强调一种直观的领悟,即老子所说的“惚兮恍兮”,而不能完全确定、清楚地去把握它。禅学论“心”,亦大同于玄学论“道”,“心”既超言绝相,但又不相分离。“道”和“心”所具有的既无形无象而又不离形象的“大象无形”的特征,同汉字所体现的“抽象之具象”有着惊人的相似,同时也决定着书画艺术所追求的最高境界就是要通过可见的、形而下的万事万物去体现形而上的不可见的“道”和“心”。当然,这并不意味着用形象去对“道”和“心”进行图解,而是要把“道”和“心”在万事万物中那种自然而然的,微妙难言的神奇表现捕捉住,通过艺术体现出来。 


       事实上,作为工具的汉字之所以能成为一门真正的艺术,而这门艺术之所以能走向艺术的自觉,正是因为它具备了“道”和“心”的形而上特征,并被放在“道”和“心”的本体论高度来对待。


        最先将本体论思想浸透到书法艺术中的正是汉末灵帝时的文学家、思想家和书法家蔡邕。他在所著《九势》中明确提出“书肇于自然”,认为“自然既立,阴阳生焉;阴阳既生,形势出矣。”很显然,他接受了老子的“道法自然”思想,同时还揉合了易学的观点,认为由“自然”而生“阴阳”。在另外一篇《笔赋》中,蔡氏还直接主张“书乾坤之阴阳”,更加明确地将书法的本体论同易学的“一阴一阳之谓道”结合起来。照《周易》的观点,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包含阴、阳这两种现象和力量,阴、阳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,二者相互作用、相互渗透、相互转化,由此决定天地万物的生成、运动与变化。据此,书法美就存在于阴、阳相互作用所引起的合规律而又和谐奇妙的变化之中,书法就是要表现天地阴阳变化之“道”。后世讨论书法艺术,基本上没有超出“阴”和“阳”的对立统一,如刚与柔、骨与肉、方与圆、迟与速、横与直、斜与正、粗与细、收与放、疏与密、虚与实、向与背,等等。唐张怀瓘在《论用笔十法》中提出的“阴阳相应”原则,“谓阴为内,阳为外;敛心为阴,展笔为阳,须左右相应”,就是易学思想在书法美学中的运用。虞世南也认为:“字虽有质,迹本无为,禀阴阳而动静,体万物以成形。”孙过庭在他的《书谱》中指出:书法在本质上“同自然之妙有,非力运所能成”。


       禅学“心”本体对书画艺术的影响也是巨大的,特别是作为“心”本体之别名的“意”所产生的影响为时甚早。本来,“言意之辩”就是魏晋玄学着重探讨的一个重要命题。《易传·系辞上》提出“书不尽言,言不尽意”,又提出“圣人立象以尽意”,于是“意”便被当作宇宙的本体来看待。佛教禅学的心本体,无疑强化了时人对“意”的认识。在书画艺术领域,人们也积极地用“意”这一范畴来概括书画美的本质特征。应当说,后世中国书画总体上朝着文人写意方向发展,和禅学本体论的影响有着直接的关系。直到清人刘熙载都还在强调“书也者,心学也。”同时代的宋曹也说“学书之法,在乎一心。”


       按照中国哲学的理解,“天”与“人”是“相能”、“合一”的,主体“心”中的情感是由天地阴阳变化所引起的,因而“心”与天地阴阳是一致的。书画家要表现心中的“意”,而这个“意”即来源于天地阴阳的变化,二者是相通的。唐人提出过“外师造化,中得心源”这样一句口号,正是基于中国哲学和美学这种“心物不二”的理论基础。由于 “心”与“物”互相作用,不相对立,因此中国书法美便成为由阴阳变化所决定的天地万物的和谐之美,以及与之相一致的主体“心”的共同表现,两者打成一片,不可分离。在这一点上,中国美学和西方美学拉开了距离,即既不同于古希腊的“摹仿论”,也不同于西方现代的“表现论”。因为中国人讲的自然,不是对自然现象的模仿,而是依据“道”对自然现象重新加以组织、加工、提炼,因而充分显示了生命的和谐结构,也展示了宇宙生生不息的运动变化。


       综上所述,书法作为一门成熟的艺术,虽然有自己完备的技艺和技巧,但当其进入出神入化、从心所欲的最高境界时,便会超越“技”而进入“道”,即与“道”合一。中国艺术在庄禅思想的指导下,要求把握“象外之意”,“于相而离相”,又言“超乎象外,得其环中”,就是因为“道”体现在万象当中,所以不能离开具体的形象,但同时“道”又不等于具体的象,而是万象的本质规律,所以以体现“道”为最高目的的艺术当然就不能停留在只表现形而下的象的层面上。刘熙载说:“艺者,道之形也。”用现在的哲学术语来表述,即“道”是包括书法在内的艺术的本体、内容,而艺术——比如书法——则是“道”的现象和形式。汉字所具有“抽象之具象”的本质特征和“道”(“心”)的本体论成就了一门独特的艺术,它的名字叫做“书法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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